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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评论】监督“长牙”为教师减负“给力”

2024-05-06 11:07:20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曹灿辉

据4月24日新华网报道,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近日印发通知,对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近些年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不过,一些地方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仍然很常见。有全国政协委员在湖北、湖南、河南等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的专题调研发现,中小学教师承担了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检查、评比、打卡,还承担了其他部门的反诈、反腐等任务和创建类工作,门类达10余种。每件工作都有留痕,导致有填不完的表格,写不完的材料。

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会挤占他们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有些还引发家校矛盾。特别是一些点赞投票、工作留痕等工作,浪费人力物力,更传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利于培养教师扎实肯干、脚踏实地的优良品质,也会对培养学生良好的人生观产生不利影响。

这一现象的背后,主要因为有的部门工作作风不实,将部分本职工作“甩”给学校教师。同时,一些地方缺乏相应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工作职责范围,缺少对此类问题监督管理机制。另外,一些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到位、不彻底,图形式、走过场,结果是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雷声大、雨点小。

从目前教育“双减”来看,要求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高质量的教育教学之中。可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刻不容缓。事实上,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教师督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坚决杜绝向教师强制摊派无关社会事务。随后,全国多地出台相关措施,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别让中小学教师被非教育教学负担“绑架”,为此,还需审批监督“长牙齿”为减负“给力”。一方面要治标。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力推进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遏制校园形式主义,查处不合规定摊派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定期对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学校严肃问责,使增负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另一方面更要治本。地方政府部门要建立相关专家委员会,制定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准入标准,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控活动总量、范围、时长,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将教育督导、人大代表多方力量整合起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发挥举报热线作用,消除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怪现象,常态化监督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工作,并以师生获得感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准。

再进一步看,中小学教师面临的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现象,只是基层工作人员负担过重的一个缩影。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只有从源头上遏制形式主义,杜绝社会上各种检查、考核、评比过滥,才能让包括教师在内的基层减负工真正取得持续效果。

编辑: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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