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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举措明确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路线图”

2024-03-23 10:10:28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湖南教育新闻网

湖南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余杏)3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旨在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加快建设质量水平更高、服务能力更强、公平更加彰显、发展更可持续的教育强省。《决定》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明确了“路线图”。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决定》提出,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建设湖湘红色文化育人体系;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办好“我的韶山行”“岳麓书院”等大思政课和 “我是接班人”“奋斗青春号”等网络大课堂;深化体教融合、医教协同,做好学校国防教育、校园足球和普通话推广等工作,培育健全人格,有效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

扎实办好基础教育

《决定》明确,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提质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持续巩固提高“双减”成效,推进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双向联动;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探索建设综合高中;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工程,促进医教结合,优化送教上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等。

稳步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设置,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普及程度;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校立足特色、科学定位、分类发展,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战略紧缺和新兴交叉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推进分类培养改革;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大力推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加快推进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咨政服务能力等。

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决定》指出,要坚持需求牵引、市场导向,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专业布局,打造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楚怡”行动,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机制,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依托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一批职业技术大学;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中职、高职、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贯通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团体立足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广泛联系和团结有志于职业教育的海内外各界人士。

不断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

《决定》要求,完善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创新继续教育招生考试、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模式;构建老年教育多元主体办学格局,推动“爱晚”老年学校建设;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学校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数字教育,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

全面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决定》提出,推动高校深度参与建设湘江科学城、实施“4+4科创工程”、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等系列标志性工程;建立健全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动态调整优化机制,构建与我省技术体系、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湘头部企业、产业园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建设高等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等;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湘江科学城、中国(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等落户一批产教融合项目;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在湘转化率;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湘江科技创新院。

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开放

《决定》明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湖南实际的高水平教育评价体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化大学;打造“留学中国 学在湖湘”来华留学教育品牌,吸引世界各地优秀青年来湘学习;创新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机制,助力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中非职业教育合作研讨机制,稳步推进境外合作办学。

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决定》提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与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稳步推行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城乡、校际之间的交流轮岗制度;加强教研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制度;关心关爱基层教师,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根据生源变化趋势,切实加强各学段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

切实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

《决定》指出,要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推进教育领域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等政策;建立教育经费多元投入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善“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经费使用机制;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决定》明确,全面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清廉建设,加强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集聚建设教育强省合力;加强对建设教育强省落实情况的督导,把督导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价的重要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编辑:余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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