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复核情况报告_《湖南教育》_湖南教育新闻网 - 湖南教育报刊集团主办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下,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在组织市州全面开展评价的基础上,于2023年上半年抽取14个市州的24个县(市、区)进行了2022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简称“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实地复核。现形成复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政重教扛责任,夯实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各地党委政府秉承教育优先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教育的体制机制,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成为常态。如安化县、武冈市、石门县、会同县等地成立了县(市)委教育工委;芷江县坚持教育议题“即报即开”;湘阴县委常委会每年的“新春第一会”就是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泸溪县委县政府一年13次专题议教。二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深入学校一线调研指导,为师生上思政课,蹲点重点建设项目,推动解决教育发展难题。如涟源市、祁阳县、资兴市等地的县(市)委书记对本地教育情况如数家珍,泸溪县县长20余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岳阳县县长负责一所农村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湘潭县县长、衡山县县长多次主动上门与民办学校举办者协商回购事宜。三是坚持正确用人选人导向,注重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如芙蓉区、浏阳市、荷塘区等地从教育系统遴选懂教育、会管理的干部进入教育局班子。四是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面覆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稳步推进,天元区、东安县、津市市、嘉禾县、龙山县等地向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委派党建指导员,党建引领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
(二)克服困难强保障,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一是财政投入倾斜教育,努力克服财力吃紧等困难,坚持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两个只增不减”基本实现。24个县(市、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共计252.3亿元,各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水平均超过国家基准。二是关怀温暖倾注教师,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24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五险一金”、偏远津补贴、定期体检等教师政策性福利待遇落实到位。三是项目铺排倾向教育,通过规划新建一批、改造提质一批、回购民办一批、布局调整一批等方式,在学位建设与改善条件上持续发力,不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如浏阳市提升改造薄弱学校38所,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15所,引导农村学生回流1200余人;岳阳县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湘阴县优化了59所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石门县投入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安化县完成职业中专学校新建项目。
(三)多措并举优师资,完善队伍建设机制。一是采取积极措施,合理调控补充教师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如湘潭县从市里借转编制104个、从县卫健系统周转编制300个用于教育,衡山县从县编制池内调剂97个编制用于补充教师。二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出台系列有力举措,严格管理、有效激励、树立典型。如岳阳县、龙山县等地为教师划定“红线”和“底线”,严厉查处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石门县、津市市等地定期开展教职员工从业资格查询;浏阳市完善教师待岗转岗制度和绩效统筹分配制度,避免教师“躺平”;芙蓉区推出“夫妻双方从教30年纪念奖”“班主任30年坚守奖”等有特色、有温度的奖项;芷江县组织家长对教师进行全覆盖的师德师风网络测评。同时,各地积极选树身边的“四有”好老师典型,涌现出一批道德楷模和全国知名优秀教师。三是制订教师培养中长期规划,开展短缺科目教师适岗培训,缓解部分学科专业教师不足问题。如常宁市对全体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外聘专业人员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武冈市抓住薄弱学科,全年组织音体美教师适岗培训360人次;荷塘区坚持每周一次驻校教研,构建研训一体化的教师培养体系。四是推进“县管校聘”,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师资配置均衡。如资兴市在郴州市率先启动“县管校聘”改革,建立轮岗交流、教师退出、培训帮扶3项工作机制;湘阴县推行校长竞聘上岗和教师全员“双向选择”,每3年设立5%的淘汰率;泸溪县推动名师定期服务乡村学校制度和乡镇艺体教师走教制度;天元区为交流教师增加每月200至800元的交流补贴;桑植县分支教、调整、指派、送教、选调、补充、关怀等七种类型开展教师交流,从制度上保障交流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四)“五育并举”促改革,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五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不断拓展学校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如祁阳市、会同县、龙山县等地依托“家门口”的红色教育资源,打造“有风景”的思政课;芙蓉区与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音乐思政)实验区”;湘潭县推行思政教师进政府“进修”制度,邀请思政教师参加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理论学习;石门县有1.2万名学生参与校园足球运动,探索出一条边远山区特有的“足球育人”之路;桑植县开发田园语文、农耕数学、魅力科学、多彩美术等劳动学科融合课程;东安县、岳阳县、泸溪县、津市市等地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二是推进教育领域重点改革,以改革激活力、优环境、促发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为深化评价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如浏阳市在中学全面推进“从入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的学生增值性评价;芷江县将学生体质检测成绩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重要内容;嘉禾县构建77项教育评价体系,支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新学生评价方式;武冈市细化教育评价重点负面清单,分列出禁止类、纠偏类、限制类项目27条。“双减”工作齐头并进,校内实行作业分层管理、因地制宜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校外严查违规培训行为、将培训机构纳入监管平台。如荷塘区制订作业管理、考试命题等指导意见,所有学校实行作业公示制度;湘阴县组织中小学建制班合唱比赛促进学生艺术素养提升,艺术类课后服务有特色;芷江县建设校外教育培训中心,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成片、统一管理;隆回县、涟源市、龙山县等地深入开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违法培训行为、拆除违规广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力度大、舍得投入,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进校园”事项实行备案许可制,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如资兴市涉校“督检评考”项目同比减少67%,天元区涉校涉师事项压缩至11项。三是坚持安全底线思维,校园安防建设基本实现“4个100%”,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如安化县扎实开展校车“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连续5年校车安全管理“零事故”;常宁市政法委为全市184所学校分别委派一名法治副校长,每年为学生上2节法治教育课;衡山县所有乡镇长担任防溺水安全责任链“链长”,每所学校均聘任乡镇相关负责人为安全副校长。
(五)统筹发展提质量,筑牢教育强省基础。一是学前教育基本实现普及普惠目标。24个县(市、区)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分别超过80%、50%,大部分县(市、区)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二是义务教育正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24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任务,共新增公办学位82 423个,完成了11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98所、优化提质146所,整体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天元区、津市市、资兴市等地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达100%;芙蓉区、资兴市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市)。三是高中阶段学校整体育人水平稳步提升。普通高中努力实现多样化办学,一些学校根据自身实际谋划办学定位。如湘潭县一中注重校本研修、石门县一中管理严谨,两所学校的教育质量优异;武冈市、东安县等地“一校一案”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分校打造办学特色;隆回县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践探索,每年举办教师教学竞赛。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好,楚怡公办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全面开工,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启动。如浏阳市、祁阳市等地楚怡公办职校改扩建项目基本完成;芷江县、津市市等地职校达标工程进展快;安化县职业中专对接“茶旅+”产业链,专业特色鲜明;涟源市组建市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四是特殊教育践行“让孩子自立、替家长分忧、为社会减负”的办学宗旨,推进普特融合。如资兴市探索以康复教育、回归社会为主的特殊教育质量体系建设;隆回县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效较好,36名学生获一技之长,进入社会工作。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党的教育方针需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是少数县(市、区)的党政领导在口头上、交流中仍以高考成绩、“清北”录取人数作为评价教育部门或学校的标准,教育质量观还需要进一步端正。二是少数中小学校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课程开设还不够规范,授课形式较为单一。
(二)教育经费保障和预算执行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个别县(市、区)的学前教育生均支出未实现增长,个别特教学校教师没有享受15%工资的特教津贴;部分县(市、区)的学校工会经费、教职工节日和生日福利费、班主任津贴等占用了公用经费,教育培训费未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教师定期体检未完全落实。二是部分县(市、区)由于财力不够、本级资金配套不足等原因,教育预算经费使用不及时,教育结转结余资金占当年度教育经费支出的比重较大。
(三)教师资源配置和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是部分县(市、区)教师补充不及时,中小学教职工配备相比国家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县(市、区)教师调整不及时,有的学校教师不足,有的学校教师富余。同时,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仍是各地的“老大难”问题。二是部分县(市、区)“县管校聘”改革成效不明显,教师交流轮岗流于形式。如少数地方没有出台“县管校聘”的具体实施办法,部分地方教师交流比例没有达到10%,个别地方教师交流年限没有达到“至少3年”的要求。三是少数县(市、区)涉校“督检评考”事项未实行清单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没有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教师减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四)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需进一步夯实。总体上看,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中心城区“学位挤”“择校热”等现象仍然存在,学校布局有待优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仍需深入推进。一是学前教育距离安全优质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大多数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数量少,部分教师非幼教专业、保育员未经过专门培训,个别公办幼儿园和少数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亟待提升。二是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任重道远。部分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音乐、美术、实验室等功能室欠缺,体育运动场地不足,不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部分农村学校出现“空心化”,办学条件薄弱,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学生宿舍条件较差。一些县(市、区)的义务教育质量亟待提升。三是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仍有不足。部分普通高中债务化解不到位,学校办学负担较重;一些普通高中生均校地、校舍面积不足,体育场馆、功能室建设满足不了教育教学需要;个别县(市、区)的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未达到50%比例。部分县(市、区)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任务重,一些中职学校的实习实训条件、“双师型”教师数量等不达标,人才培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教育重点改革工作需进一步落实。一是部分县(市、区)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个别评价改革试点县的改革氛围不浓、开创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二是“双减”工作需持续发力,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全面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课后服务以辅导作业为主,一些培训机构没有将预收费全部纳入国家监管平台,个别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象。三是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未完全落到实处,部分县(市、区)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不降反升,部分县(市、区)的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任务重。四是部分县(市、区)购买民办学校服务、整体收购民办学校的财政支出压力大,如后续资金保障不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容易出现反弹。五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校视频监控点位不够,重点区域监控视频储存时间不达标,学生宿舍没有设立应急消防通道。此外,校舍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地要不断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切实为教育排忧解难。稳步推进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打造“清廉学校”,维护教育的“绿水青山”。深入推进中小学思政工作,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以适合中小学生的方式讲好思政课。
(二)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各地要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法定要求,建立与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相匹配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机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经费管理职能。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规范财政教育资金支出管理,建立财政审计联动机制,切实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教师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长效联动机制,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足额拨付使用教育预算经费,保障教育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充分运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系统,确保实现营养餐管理透明化、阳光化。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各地要按时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均衡引进各学科教师,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按照实际需求和新课程改革要求,开展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制订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师资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选树一批“四有”好教师典型,完善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严惩师德失范行为。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关心关爱教师,解决教师后顾之忧,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四)持续攻坚改革重点,积极回应群众教育关切。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遵守教育发展规律,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和功利倾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质量观,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提高课堂效率,落实作业公示制度,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在落实“双减”工作中科学做好教育加法。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面清理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重点工作。
(五)统筹各类教育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地要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运行机制,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和校际办学质量差距,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强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提升送教上门质量,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力。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抓住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政策机遇,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普融通,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六)坚守安全稳定底线,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及时化解各类涉教涉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加强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抓住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建筑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守护师生生命安全。积极落实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和我省《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持续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建设成果,切实维护教育大局安全稳定。
原文刊发于《湖南教育》2023年12月A刊总第1255期
编辑:王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