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教育新闻网 > 先声 > 先声评论 > 详情

把握好教育与惩戒的“平衡与智慧”

2024-09-06 09:02:11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陈文华

近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发布,再次强调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并提出了如何在新时代平衡教育秩序与师生权益的措施。然而,一小学班主任坦言,实践中教师常因惧怕体罚指控而不敢有效管理学生。此话题迅速成为热点,家长期望严格管理,教师则忧虑投诉风险。(9月3日 法治日报)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发布,为教育领域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该文件明确重申了保障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并提出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平衡教育秩序与师生权益的具体措施。然而,现实的复杂性与敏感性使得这一权利的行使显得尤为艰难。在新时代背景下,需把握好教育与惩戒的“平衡与智慧”。

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中,许多教师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们深知严格管理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顾虑到可能的投诉风险,从而在面对学生违纪行为时显得犹豫不决、束手束脚。据某小学班主任反映,近三年来,因担心体罚被指控,他们班级的纪律管理效果明显下降,学生不良行为频发。

在中国传统教育中,惩戒教育并非简单粗暴的体罚,而是一种蕴含着深厚智慧与人文关怀的教育方式。古人云:“教不严,师之惰。”这里的“严”并非指严苛的体罚,而是指教师对学生行为的严格要求与规范引导。如,教师常通过“戒尺”“面壁思过”等方式进行惩戒,这些方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课堂纪律,还培养了学生的自律意识。

把握好惩戒教育的“平衡与智慧”,就是在教育学生时,既要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又要帮助他们改正,还要保证教育公平、适度且有效。教师要用智慧选对方法,引导学生走上正轨。首先,要明确惩戒的目的与原则。惩戒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因此,在实施惩戒时,必须坚持教育性、合法性与适度性的原则。例如,对于轻微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通过口头警告或书面检讨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则可以采取家长会面或学校纪律委员会介入的方式。

其次,要建立家校共育的惩戒机制。惩戒教育并非教师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家长、学校乃至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家校沟通平台等方式,确保家长对惩戒教育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不必要的误解与冲突。

此外,要注重情感沟通与心理疏导。惩戒教育并非冷冰冰的规则执行过程,而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师生互动过程。教师可以通过一对一谈话、心理辅导课程等方式,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这种情感沟通与心理疏导不仅能强化学生的自我认知与自我管理能力,还能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让惩戒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助力器”,“平衡与智慧”是惩戒教育的灵魂与精髓所在。只有把握好这个“度”,我们才能在维护教育秩序与尊重学生权益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才能让惩戒教育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有力推手而非绊脚石。让我们携手努力,通过科学合理的惩戒教育,培养学生的自律与责任感,共同为新时代的教育事业贡献智慧与力量。

编辑:李薇薇

热稿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