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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寂静的课间”须压实主体责任

2023-11-01 10:00:38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茅亩

近日,山西晋中一位老师发布视频,视频中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有七成的学生课间不出教室,老师吐槽“课间圈养现象愈发严重”。这也引发许多家长共鸣,许多小学生家长在社交平台上指出,孩子在课间十分钟,不能去操场、不能上下楼、不能出教室,甚至无法离开所在的过道。(10月29日“上海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

课间活动,是调整课堂学习节奏、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教育教学设计和安排。然而,一段时间以来,课间十分钟已被虚置,成了“寂静的课间”。其中,最大的因素,是学校顾虑课间活动中,学生的安全问题。此前多个案例表明,课间活动一旦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往往就要承担“无限责任”。一位小学校长表示:“每次市里开会,领导都会说,安全是1,其他的工作都是后缀的0,如果没有安全,学校所有的努力都没有意义。”更有一些学校,为安全问题所困,禁止学生在课间奔跑,并拆掉了单杠、双杠等运动器械。

凡此种种,以安全为名,弱化甚至取消课间活动,表面上是为学生着想,实际上是对学生健康成长权利的剥夺。不仅有违课间活动这一教育教学的科学设计和安排,也与相关规制和法律要求相悖。2021年4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同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是保障学生课间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无论什么原因,弱化甚至取消课间十分钟,都是一种对学生的不负责任,是与相关法律规制“逆行”的错误做法。可以说,这是一种教育教学上的“懒政”,观念上需要矫正,行动上需要改正。对于存在“寂静的课间”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行政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放任自流,建立对课间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把课间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校长考评升迁评价的范畴,都是有必要的。

在加强教育行政力量倒逼课间活动落实的同时,作为课间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校的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才是应取之道。这方面,并不缺乏有效的探索实践。一些学校,在课间组织学生跳绳、踢毽子等不太激烈的活动和游戏,每一项都安排在操场上分区域开展。有的还选择某一些活动进行专项训练,打造成了全国闻名的课间活动特色项目。与此同时,学校也要把安全保障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日常安保跟得上,课间活动的安全性就会有一定保证。比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保障学生安全的硬件设施进行规范,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等,这些内容都是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的。此外,一些学校还引入家长自愿购买的校园意外责任商业保险。只要真正负起对课间活动的法律责任,真正兑现对学生的关爱之心,办法总是有的,安全问题绝不是“蜀道之难”。

这方面,也有相关的好消息。前不久,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目前正在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多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校园内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全面达标并有效运用。建立健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风险防控机制,将缓解家校两者在课间活动上的安全焦虑,有助于营造充满欢声笑语的“课间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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