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在食堂饭菜里吃出疑似老鼠头的不明物体,引起广泛关注。10月10日,华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宁波市江徽美食餐饮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参与华北理工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并中标。2023年10月10日,该公司违反食品卫生相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卫生问题。经研究决定,解除与其之间的委托经营合同,并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10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从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鼠头鸭脖”事件,到华北理工大学学生在食堂饭菜里“吃出疑似老鼠头”,今年以来,接连曝出两起高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事实上,学校食堂在社会上一直饱受诟病。对于一些学校食堂见利忘义,以次充好,漫天要价,甚至采取强制手段,逼迫学生在食堂就餐,学生和家长虽然心存不满,但还可以忍气吞声。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状况及食品安全疏于管理,导致食堂的饭菜极不卫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学生和家长均怨声载道。
不可否认,一旦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必将引发诸多问题,承包老板从学生口中克扣食材,还在其次。众所周知,学校将食堂承包出去,是为了当“甩手掌柜”,反正承包者会向学校“孝敬”丰厚的承包费。问题是,学校与食堂共同获取的“油水”,都是从学生身上搜刮而来的。所以,对于食堂承包者见利忘义,克扣食材、以次充好、漫天要价,及食堂人员的不文明行为,一些学校是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既然食堂承包出去了,学校便对其卫生状况及食品安全疏于管理,使学校食堂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此前据媒体报道,各地频发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大都与学校食堂“外包”脱不了干系。
可见,高校食堂频现“鼠头”,实为“外包”引发的安全“鼠患”。早在2012年6月,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明确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2022年1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问题是,仅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显然监管的范围和力度还不够,食品卫生和安全,是任何学校都必须坚守的,包括城市中小学校及大学。
换言之,维护校园食品安全,关键是严禁食堂“外包”。这就要求,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应成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一条法律红线。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做好对学校食堂进行综合治理相关措施的跟进和服务,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首先,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同时,学校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别是,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