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湖南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一年多来,湖南各地广泛深入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取得不少突破,涌现了一批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优秀典型案例。为展示改革实效,分享改革经验,进一步推进湖南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加快构建符合时代的教育评价体系,助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指导下,中国教育报刊社湖南记者站、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新媒体部推出“教育评价改革在湖南”全媒体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教育评价改革在湖南㉚】临湘:创新学生发展性评价 全面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湖南教育新闻网报道 通讯员 李明 肖学文 记者 余杏
临湘市的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自启动至今已历时六年。六年间,学生体育达标率提高了20%,近视率下降了8%;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中,学生成绩有明显提高;有30余名学生被评为省级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100余名学生被评为岳阳市级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
近年来,临湘市教育督导办为全面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学校发展评价体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创新性地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形成了自己的多元学生发展评价模式,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不断优化方案,厘清改革思路
临湘市自2015年即启动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将学生发展评价作为学校发展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解读上级相关文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再广泛征求各级各类学校意见,将学生发展指标分级细化量化,形成方案与细则。
经过近六年的实践与不断完善,临湘市人民政府已将学生发展性评价作为衡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指南。
2020年中央印发《总体方案》以后,该市再次对自己的方案与细则进行了调整与完善,2022年初再次召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与一线专家对方案及细则进行了再讨论、再修订,成为指导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指南针。
有序推进实施,夯实评价过程
督导评价改革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督导评价机制体制。该市通过深入的学习与研究,明白了教育评价作为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工具,必须保障自身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切性、有效性,符合时代发展需求,以适应教育系统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
为此,该市制订并在临湘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了《临湘市督学责任区改革实施方案》,整合教育督导资源,创新督导机制。设立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归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管理,定期开展学校督导、评估、质量监测、开发并运用教育督导网络工作平台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构建了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督学联络员、责任区督学的四维督学格局,充分发挥其的作用,保障素质教育有效实施,推动改革评价落实落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临湘市坚持把学生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确保“目标科学、实施便捷、结果权威、运用可行”的基础上,制订了《临湘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发展性评价方案》及《临湘市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临湘市学生发展性评价标准》,并按学段进行了细化。其中,注重了督导程序的科学性,加重了过程督导与责任区督导的占比,使评价更贴近实际。
构建“督评”体系,评价有序可操
在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的构建上,该市注重宏观与微观、整体与个体、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思路,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五个系列分别设置评价指标,每个系列设置了四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并议定了细则,形成“三级”评价指标。
四个二级指标分别是身心发展、品行表现、学业表现、技能与实践能力。其中,身心发展下设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两个三级指标,品行表现下设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两个三级指标,学业表现下设学业成绩、学习能力、艺术素养三个三级指标,技能与实践能力下设生活技能与社会实践两个三级指标。
评价的形式为双重评价,一是教育督导事务中心通过过程督导与年终督导,采取查(查资料)、看(看现场)、问(学生问卷、家长问卷、教师问卷)的形式,给学校的评价工作量化打分。二是学校按三级四维方式,给每一个学生进行评价,得出ABCD四个等级。
选聘督学队伍,评价专业权威
学生发展性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方法科学、操作规范、态度严谨,因此对督学队伍要求很高,既要业务能力强,还要思想素质高、敬业精神强。
该市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分三步走。一是通过选调,组建了一支德才兼备的专职督学队伍。专职督学承担全市各项常规督导工作。二是从学校副校长队伍中设置兼职督学岗位,每校选聘一名兼职督学,并配一名督导联络员。长期负责学校过程性和终结性的督查评估。三是在热爱督导工作的退休教育专家、在职副校长中选聘了二十名责任区督学,对本责任督区内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工作。现全市各类督学达120余人。每年暑假,该市都要对督学进行为期三天的全员线下培训,同时组织部分督学参加网络培训。
加强结果运用,评价问责有力
多年来,该市始终坚持“以督促评,以评促改,复查到位、问责有力”的“督评一体”原则,将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在评价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及教育局认定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的分析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反馈给各学校。
对于在督导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复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排名末位的学校,与校长任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评先评优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