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征集志愿,即对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不含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没有满额的院校,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计划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的志愿。本科提前批、本科批(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各设置1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普通志愿”和体育类、职高对口类)、高职专科批各设置2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和第一次填报的相同。对于其中有体检(军检)、政治考核、面试等要求的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乘务类等招生计划,只有体检(军检)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类别或相关院校的征集志愿。对于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在民航招飞系统中有“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方可填报民航招飞院校的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时,要注意填报的有效性。所谓有效,一是要在已公布的仍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中选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二是要参考该批次前一轮投档时目标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情况;三是要注意避开身体受限专业;四是要慎重考虑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五是要重视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